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古都焕新”全民消费季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洛政办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我市于9月份开展汽车消费月活动,对自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我市注册且在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开具洛阳市税务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洛办理入户登记手续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3%对其发放事后补贴,最高10000元/台。活动于10月31日正式结束,目前正组织分批次发放,近期将全部发放到位。现将第三批审核通过名单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古都焕新”全民消费季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洛政办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我市于9月份开展汽车消费月活动,对自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我市注册且在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开具洛阳市税务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洛办理入户登记手续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3%对其发放事后补贴,最高10000元/台。
活动于10月31日正式结束,目前正组织分批次发放,近期将全部发放到位。现将第三批审核通过名单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签字(盖章)向我局提出,我局对反映情况严格保密,逾期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