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教育电视台,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旅局、广播电视台: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53号)转发给你们。
为做好2023年“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工程”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请省广播电视台报送4个广播节目、4个电视节目;江西教育电视台报送1个电视节目;各设区市局报送1个广播节目和1个电视节目;各省直管县(市)局报送1个广播节目或电视节目。有关申报项目要求、申报材料要求等详见附件。省局将组织评审,从中择优确定5个优秀项目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