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1〕120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统筹落实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湘农办函〔2022〕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各单位项目实施情况,现拨付长沙县2022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5809205元。其中,按照22元/亩的标准对全县174055.65亩集中育秧服务予以补贴3829227元;对作业面积400亩以上的抛秧机按照18000元/台的标准补贴36台共648000元;对作业面积400亩以上的插秧机按照15574元/台的标准补贴47台共731978元;按照120元/亩的标准对全县5000亩创新试点服务组织予以补贴600000元(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
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