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省工信厅组织开展第21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 批)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企业申报需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2022 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请各县(市、区)根据湛江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清单(附件2),积极发动企业(含2021年度评价撤销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申报认定。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省工信厅组织开展第21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 批)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企业申报需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2022 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请各县(市、区)根据湛江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清单(附件2),积极发动企业(含2021年度评价撤销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申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