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聚酰胺一体化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文号:20221201)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109-350112-04-05-332740。项目引进德国lurgi公司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聚酰胺6(PA6)切片聚合装置(包括预热器、预聚合反应器、聚合反应器、四效MVR蒸发系统、干燥塔、6台水下切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2台天然气蒸汽锅炉、2台天然气有机热载体锅炉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1条高性能聚酰胺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年产15万吨高性能聚酰胺6(PA6)切片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己内酰胺为主要原料,采用加压前聚合—减压后聚合的两段聚合生产工艺,生产高性能聚酰胺6(PA6)切片。项目根据工艺流程配备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预热器、预聚合反应器、聚合反应器、四效MVR蒸发系统、干燥塔、水下切粒机、天然气蒸汽锅炉、天然气有机热载体锅炉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