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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责令2022年9月份未申报纳税人限期改正的公告

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类别内容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时间:2022年9月19日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无2项目预算安排总预算金额(万元):2400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0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项目采购内容货物名称及数量:核心产品:服务内容:详见需求文件工程内容:4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

江苏豪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547户纳税人:

你单位申报期2022年9月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限你单位见到本公告后15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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