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平台、场经发局(办)、经管科: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机器人应用的实施意见》(浙经信投资〔2016〕97号),继续推进工业机器人应用,现开展2017年全区工业机器人购置应用情况调查,具体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1、请各镇街、平台、场做好所在辖区内企业新增工业机器人应用情况的调查,确保统计数量落到具体的企业和具体的项目、设备。 2、根据此次工业机器人购置应用的调查情况并按杭财企〔2017〕9号文件要求,将统筹安排2017年度工业机器人的购置补助资金。 3、请各单位根据调查情况填写《2017年工业机器人应用情况汇总表》(附件)
各镇街、平台、场经发局(办)、经管科: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机器人应用的实施意见》(浙经信投资〔2016〕97号),继续推进工业机器人应用,现开展2017年全区工业机器人购置应用情况调查,具体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1、请各镇街、平台、场做好所在辖区内企业新增工业机器人应用情况的调查,确保统计数量落到具体的企业和具体的项目、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