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部署要求,积极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经市财政局积极争取,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将转制文化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优惠政
为顺利推进我区《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年)》完成情况认定工作,2019年2月15日,我局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张颖,局相关科室及相关单位、各镇(街道)文化站站长参加会议。
会上,张颖副局长传达了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省定标准》完成情况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对该项工作提出了要求:我们作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为市里第一批申报的单位,市里对我们寄予厚望。同时这项工作也是作为机构调整后的第一项重大业务工作,已纳入局党委重大议程,我们务必要重视,要分解责任,具体落实认定工作任务到人,同时注意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保证做好《省定标准》完成情况认定各项工作。
文艺科对《省定标准》各项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及说明,并对佐证资料的收集和上传进行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