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皖政〔2017〕110号,以下简称《政策》),根据《安徽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三重一创办〔2021〕12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有关事项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皖政〔2017〕110号,以下简称《政策》),根据《安徽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三重一创办〔2021〕12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