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乡村振兴组〔2019〕6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同意,拟下达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经费10万元至闽清县,用于梅溪镇南泉村梅谷亭周边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从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推进处提出。
公示电话:83324930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北省地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10月14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有修改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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