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榕人社综〔2020〕220号),福州工商学院青云三创中心、闽台大学生三创基地、同创谷福州基地等3家创业孵化基地被评为“福州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于第二年、第三年进行复评。
经单位申报、专家评估等程序,现将2022年福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 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22〕181号)文件要求,经旗县申请,我局组织对2022年申请苜蓿草项目补贴项目的5个地块开展核面积、核质量、核合同等验收过程,现将符合验收条件实施主体等相关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9月9日-16日
联系电话:4369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