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补贴)的通知》(粤财建〔2019〕125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贴息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现下达各区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贴息资金,专项用于用于补贴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因国家补贴推迟而产生的财务费用。该资金按
黄埔、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补贴)的通知》(粤财建〔2019〕125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贴息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现下达各区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贴息资金,专项用于用于补贴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因国家补贴推迟而产生的财务费用。该资金按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支出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
请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管理,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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