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附件: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pdf
2021年12月14日,《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根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中石油(海南洋浦)销售有限公司向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申请,并获得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初审意见。
省商务厅会同省交通厅、海口海关、海南海事局对中石油(海南洋浦)销售有限公司保税油经营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中石油(海南洋浦)销售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申请材料符合《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拟批准中石油(海南洋浦)销售有限公司保税油经营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8月31日—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