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

为做好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通行管理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行驶的时间、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除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为做好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通行管理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行驶的时间、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除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二、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轻、微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如下: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纯电动物流车
  2.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纯电动物流车行业标签

Sa**母尔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