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拟采购“感动天津税务”人物专题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服务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 第四届“感动天津税务”人物专题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28万元整。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概述 聚焦“感动天津税务”人物自身特点,拍摄制作专题视频7部,每部时长5-10分钟。 (二)项目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规定的全部人物专题视频拍摄制作及相关工作。 (三)业务需求 1.以视频制作为主,同时配合文案编辑。提供视频拍摄、录制、后期剪辑、文稿编撰等服务,且需要依据采购人需求及时修改,内容要求体现“感动人物”勤勉向上、爱岗敬业,热心公益、勇担责任的优秀品质,能够用“身边的榜样”感动“身边的人”。 2.设备以及拍摄配置。 (1)拍摄设备:服务商应配备专业的摄影摄像机,专业级航拍(无人机),各种变焦镜头、定焦镜头、摄像灯、三脚架、斯坦尼康、滑轨、采访麦克风,以及上述器材的附件等(按照拍摄需求准备)。 (2)画质高清:例如mp4格式平均码率15Mbps。 (3)视频格式:画面要求1080p以上,比例为16:9(横版拍摄),或9:16(竖版拍摄)。 3.视频呈现。人物专题视频要求结构严谨,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亮点鲜明,语言精练,画面设计感强。采用动态拍摄、航拍以及动画制作等手段充分展示“感动天津税务”的人物特点。 4.服务保障。服务商需提供不低于7人的专业服务保障团队,制定专人负责跟进和维护。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联合投标。 三、服务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服务商具备影视拍摄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相关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 四、采购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采购程序 1.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成立由市局财务(采购)部门和业务需求部门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采购小组,制定评价标准,采取“非接触式”报名和评审方式; 2.通过快递接受参加单位的报名表及《应答报告书》等相关材料; 3.召开采购会议,采购小组就报名参加的服务商所提交包括资格条件、报价、项目实施方案、回应业务需求等内容的《应答报告书》进行审议,对存在疑问的通过电话方式单独问答; 4.择优确定服务商; 5.签订服务合同。 (二)涉及参加采购企业时间安排 1.2022年6月8日12:00前,将加盖单位印鉴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届“感动天津税务”人物专题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参与报名表(见附件)及《应答报告书》快递至指定地址,收件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715室),收件人:孙琪。 2.2022年6月16日在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召开采购双方会议。 3.2022年6月22日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公布评审结果。 4.2022年6月24日前,签署服务合同。 五、其他 有意参加企业如对此公告存在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以电话方式联系我们,联系人及电话:孙琪 022-24465526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对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届“感动天津税务”专题视频拍摄制作项目采购会议参与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