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西洋参、灵芝、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省市场监管厅印发通知,对试点生产企业选取条件、生产过程控制要求、试点期限等进行明确。经企业申报、市(州)局审核后,共有31户企业符合试点条件。现将关于开展西洋参、灵芝、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试点生产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5月16日前向吉林省市场监督
关于开展西洋参、灵芝、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试点生产企业名单的公示
- 2022-05-09 01:33:55上传人:散一**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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