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208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稳岗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65号)规定,经我市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决定西安市出租汽车总公司等15家企业享受2016年度第四批稳岗补贴(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享受我市2016年度第四批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0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208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稳岗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65号)规定,经我市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决定西安市出租汽车总公司等15家企业享受2016年度第四批稳岗补贴(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享受我市2016年度第四批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共计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审批审核部门突破政策范围、降低审批条件,企业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补贴等行为的,可向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反映。
联系人及监督电话:谢琼8678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