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和浙环发[2008]55号文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慈溪市庵东梁波汽车修理店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我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11日
二、联系电话:63991919
三、电子邮箱:hzw12369@126.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和浙环发[2008]55号文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慈溪市庵东梁波汽车修理店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我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11日 二、联系电话:63991919 三、电子邮箱:hzw12369@126.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环保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五、项目情况:项目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镇振东村庵宗公路206号,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内设2修车位。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经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噪声、生活垃圾等。项目在落实设备噪声防治后,项目对周边影响较小。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诸梁波(1390584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