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调整划定常熟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常政发规字〔20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
市政府关于调整划定常熟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常政发规字〔2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