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i]市民化用地保障水平,2018年6月12日,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办法》(郑政文〔2018〕115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现对《办法》进行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用地保障水平,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23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南省统计局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7〕15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部(委)和省相关厅(委)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郑州市的人地挂钩工作,切实落实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人地挂钩机制实施工作负总责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