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关于对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整合搬迁绿色升级项目钢铁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我厅委托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对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宇钢铁)实施整合搬迁绿色升级项目进行了评估,出具了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评估意见。现将吉宇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我厅委托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对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宇钢铁)实施整合搬迁绿色升级项目进行了评估,出具了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评估意见。现将吉宇钢铁实施整合搬迁绿色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2.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钢行业标签

日常**于你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