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政策解读嘉宾: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简介:2017年9月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发〔2017〕142号)(以下简称《细则》),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招标人、评标专家更好地理解《细则
2017年10月19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八届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0月27日以淮安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予以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使《办法》更好地落实到位,现就《办法》制定及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2004年,市政府出台《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规范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化地下水管理、防止地下水污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暂行办法》已不能适应情况变化的需要。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亟需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