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建筑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黄金产业和富民产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相继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和扶持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16〕94号)等系列文件,对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起到了指导和助推作用。2016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242亿元;地方入库税收37.86亿元,增长4.8%。各项经济指标在全省处于第一方阵的位置。
多年来,我市建筑市场开放度较高,但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放市场,本地企业在“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中主力军作用未见发挥,严重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去年5月份,全国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我市建筑业企业入本地库税收形势严峻,截至6月底,建筑业入本地库税收下降20%以上。加快出台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刻不容缓。为此,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不断呼吁希望市政府采取必要和有力的措施,培育和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本地入库税收份额。根据省政府及省住建厅相关文件中有关市场秩序建设和推进工程发包改革方面的规定,就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和扶持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16〕94号),起草了《进一步强化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补充意见》(草案)(以下简称《意见》(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