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6月2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68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在全国部署实施标准化工作改革。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标准化工作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解决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问题,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我省第一阶段改革任务已与国家同步完成,当前改革已进入第二阶段,即稳妥推进向新型标准体系过渡阶段,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安徽省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为完成第二阶段改革任务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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