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制定《奉贤区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建设人才购房优惠政策操作办法(试行)》?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和奉贤区委《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的意见》,努力破除集聚人才体制机制障碍,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着力改善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2016年6月,奉贤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建设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的若干人才激励扶持政策》(奉委办[2016]17号文件)。在该文件中明确了出台八项人才扶持政策,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即其中一项。为落实该文件精神,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奉贤区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建设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奉人社[2016]5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发布后,由于相关条款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故根据奉贤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中共上海市奉贤区第四届委员会第20次常委会议等会议精神,区人社局进一步制定了《奉贤区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建设人才购房优惠政策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办法》)。本《操作办法》中相关条款如与原中小企业科创活力区相关文件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2、如何知道单位和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需要单位提供纳税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