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坛发改字〔2021〕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江苏佳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报告以及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
你局《关于上报<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坛发改字〔2021〕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江苏佳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报告以及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建成后,综合能耗不高于43697.56吨标煤/年(当量值)、104924.12吨标煤/年(等价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220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527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45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108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年用水量不超过50.9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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