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税务局收入核算科,第一税务分局:为及时掌握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做好全年组织收入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关于2018年11、12月份实行税收收入五日报、日报的通知》(皖税
各县(市、区)税务局收入核算科,第一税务分局:
为及时掌握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做好全年组织收入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关于2018年11、12月份实行税收收入五日报、日报的通知》(皖税收便函〔2018〕7号)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和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