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四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四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于11月6日前报至区发改局,经区发改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市经信委。联系人:郑睿 87992931。附件: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四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的通知.pdf
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第四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