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江苏省淘汰内河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工作实施方案》(苏交执〔2020〕18号)文件要求,现有70艘单壳船拆解完成,现将第一批拆解船舶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2月7日至2月19日。
如有异议,请与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船检船务大队联系。
电话:0523-86898641、86851201。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江苏省淘汰内河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工作实施方案》(苏交执〔2020〕18号)文件要求,现有70艘单壳船拆解完成,现将第一批拆解船舶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2月7日至2月19日。
如有异议,请与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船检船务大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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