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农函〔2018〕809号清远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
各分局、科室、大队、消保委、协会:
为贯彻落实《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苏安办〔2018〕109号)、省质监局《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苏质监稽发〔2018〕104号)、苏州市质监局关于印发《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苏质技监稽发〔2018〕20号),加强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充电器、蓄电池)质量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