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效配置毕业生资源,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完善就业政策,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一)鼓励用人单位大力接收硕士以上
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区)淘汰办(经信委),泰州医药高新区发改委:
接省化解办《关于做好国家对我省淘汰落后产能现场督导检查工作的函》(苏化解办〔2018〕14号),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督导检查第六分组将于5月21日至6月15日赴上海、江苏、安徽等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市级淘汰落后产能成员单位参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督导检查方案》中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分别填写《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检查评价表》(附表1)和《落后产能退出量化情况表》(附表2),结合部门职能收集整理相关佐证资料形成书面报告。请将所填写的附表及形成的报告于5月21日前报市淘汰办,整理成册的相关佐证资料待国家督查组来泰抽查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