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市公安局消息,市公安局、市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已经着手根据《办法》要求落实开展具体工作。上海市公安局信安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已经就相关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信息开展全面调查。此次我市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调查工作,目的是要通过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我市信息系统特别是重要信息系统的数量、区域分布、行业分布等情况,为制订我市信息安全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为全面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调查工作的重点范围和内容为:各级国家事务处理信息系统(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各级财政、金融、税务、海关、审计、工商、社会保障、能源、交通运输、国防工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信息系统;各级教育、国家科研等单位的信息系统;各级公共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等基础信息网络中的信息系统;互联网管理中心、重要网站和网络节点的信息系统和其他领域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所属单位的基本情况、信息系统基本情况。各相关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到“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主页”(www.cspec.gov.cn)了解相关情况。
据了解,《办法》将我国信息系统分五级实施保护,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