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政办规〔201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
齐政办规〔201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齐政办规〔201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齐齐哈尔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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