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义乌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义人社〔2015〕261号)和《义乌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和补助办法(试行)》(义人社〔2017〕95号)的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第三批义乌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全部基本条
县、区农业部门:
按照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省农委的部署要求,对各地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现将《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通知》(皖农办渔函〔2017〕7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完成调查表(附件1、2、3)并形成发展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铜陵市水产养殖单位(个人)登记表(附件4)以备建立全市水产养殖单位(大户)通讯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