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现将《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甘财会〔2018〕4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甘财会[2018]40号条财处2018年9月19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17〕35号)要求,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黑财税〔2018〕17号),现对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重新进行确定。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