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局(酒管站):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贯彻《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和《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厦商务〔2017〕187号)、《厦门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厦商务〔2017〕184号)等文件精神,请各区商务局(酒管站)结合
各区商务局(酒管站):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贯彻《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和《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厦商务〔2017〕187号)、《厦门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厦商务〔2017〕184号)等文件精神,请各区商务局(酒管站)结合本区实际,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我市酒类流通行业监管随机抽查行为,积极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有序、高效开展。
一、信息技术创新,落实酒类“双随机”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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