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工科局、义龙新区经发局,各园区办: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支持“千企改造”工程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加快发展的有关措施》精神,根据省经信委安排,今年下半年针对“千企改造”工程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开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继续加大支持力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7年下半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千企改造”工程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中还未获得今年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和项目,以及符合2017年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重点项目。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2017年专项资金实行网上在线申报。企业根据《2017年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各类别资金专项要求提供材料,登陆省经信委门户网站首页(www.gzjxw.gov.cn),点击《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管理系统》链接,注册后进入,完善企业基本信息,选择拟申报的资金类别,对应填报相关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试验区工科局要切实做好指导和帮助辖区内企业网上申报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对本地区项目进行初审并对每个项目出具具体的初审意见。初审的重点为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专项资金重点投向,申报材料要件是否齐备等。如出现初审不严、项目申报资料不齐的情况,省经信委将予以退回。 (二)企业在网上申报后,需向各县、市、试验区工科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上报的纸质材料应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网上申报的材料、以及《2017年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所要求上报的材料。 (三)以前年度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并已完成项目建设的企业,根据《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原则上必须完成验收后才能申报新项目。 (四)资金申请项目按类别与我委有关科室衔接。具体为: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由规划投资科负责;工业园区项目由州园区办负责;两化融合项目由信息化管理科负责;工业节约能源项目由节能监察支队负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原材料项目由原材料科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由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项目由产业政策科负责。各科室要切实做好指导、帮助工作。 (五)各县、市、试验区工科局要按照民生政策、民生工程、民生资金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本通知和拟推荐项目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开公示。 (六)省经信委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各县(市)园区办在完成园区项目申报的同时,要加强与属地工科局的沟通,积极组织并指导园区内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各县(市)、义龙新区工科局要于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项目网上审核,在网上填写审核意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出具转报文件,并向我委各相关科室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 特此通知。 州工信委联系人及电话: 规 划 投 资 科:陶 波,3222862 州 园 区 办:金咏梅,3222862 信息化管理科:周 石,3229089 节能监察支队:代时勇,3248690 原 材 料 科:张永志,3222217 民营经济发展局:刘家兴,3231611 产 业 政 策 科:颜小禹,3222271 附件:1.关于对“千企改造”工程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的开展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2017年省千企改造工程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名单的通知 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附件1 关于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千企改造”项目资金支持工作的通知 (黔经信规划〔2017〕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