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项目的示范作用,切实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实施绩效,进一步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根据省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我局将组织企业参加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项目
舟财行〔2017〕38号
各县(区)财政局、环保局,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6〕153号)、《关于下达2017年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17〕25号)、《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舟财行〔20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资金共计2672.31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环境保护相关支出。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预算科目,市级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使用“2111199 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预算科目,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