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水利〔2017〕103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宁波市安委办和奉化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奉安委办〔2017〕13号)要求,现就水利系统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聚集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奉化“后来居上,最美最好”城市建设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杨伟军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以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四、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典型事故案例等,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组织在建水利工程相关企业负责人谈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区安委办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以黑板报、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咨询日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相关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深入开展行业领域风险评估,宣传风险防控理念、做法、案例,教育引导企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组织观看主题片《坚守安全红线 护航全面小康》、《安全生产的行动纲领—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警示教育片《生死之间》等警示宣传片;开展事故警示现场会;公告一批典型事故案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剖析典型事故,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开展汛期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汛期特点,组织开展和参与范围广、针对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三防办公室) (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要抓住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等水利安全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提高水利系统广大职工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七)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摄影和征文活动。一是各单位要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摄影比赛,生动反映我局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用艺术视角诠释安全发展内涵。每个单位不少于报送1件摄影作品。二是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创作选送具有较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理念引导作用的安全文化精品佳作,每个单位报送作品不少于1篇。三是贯彻落实《意见》征文比赛。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发动单位员工撰写贯彻落实《意见》理论文章、体会、做法和经验,可以从宏观着手,也可以选取某一方面工作。各单位报送作品不少于1篇。(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以上参赛作品均要求提供原创电子版本,其中摄影作品要求JPG格式,长边像素不少于3000,单幅、组照(不超过4幅)同时附10英寸冲洗照片;文化精品要求MP4或mpg格式,微电影、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记录短片、动画、动漫等均可;《意见》征文比赛要求字数原则不超过4000字,采用电子投稿方式。上述照片背面或作品文件夹内另附标题、说明文字、作者、单位、通讯方式等信息的WORD文档,并于6月18日前,报送到局办公室。 (八)开展网络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挥网络宣传矩阵辐射效应,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对全省“一幅安全画”、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活动共同开展网络评选;利用“奉化安监”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生产知识问答活动。动员干部职工拍摄有“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元素或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相关的图片,统一于6月8日前报送局办公室,每个单位报送图片不少于1张。通过“平安浙江”APP参与由省总工会、平安办、安监局联合开展的“隐患曝光台”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曝光”,上传相应照片,由相关单位核实查处。(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策划,提高效果。各单位要根据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选取“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内容,加强策划,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单位生产活动,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二)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要按照活动方案核算所需资金,保证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的各项费用,并确保落实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各单位要在总结前几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在精心组织开展好全国、全省、全宁波市和全区性活动的同时,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突出重点,切实有效地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活动,并把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办出效果,真正做到“以日促月”、“以月促年”。要把“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与监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创新手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培训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沟通,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活动信息、相关动态,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确保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信息、开展后有总结。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结合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联 系 人:魏 莹 联系电话:88970056,传真:88973127。 附件:1、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数据统计表 2、安全生产标语口号 3、重点关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