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早稻订单收购奖励资金发放情况现予以公示。监督电话,金华市粮食局:82309316,金华市财政局82468760,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82377442。公示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0日。编号姓名乡镇村核实早稻面积-亩核实后订单数量-公斤早稻交售数量-公斤投售订单数量-公斤奖励标准元/50公
津财库〔2017〕37号
2016-2018年天津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59号)有关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发行2017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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