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集美、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财政局,市农业机械监理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和《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2017年厦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5〕54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农业机械
海沧、集美、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财政局,市农业机械监理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和《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2017年厦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5〕54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绿色发展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