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和授权,结合我省实际,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决定在我省皮革鞣制加工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扩大核定扣除试点的范围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我省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皮革的增值税一般纳
为完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和授权,结合我省实际,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决定在我省皮革鞣制加工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扩大核定扣除试点的范围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我省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皮革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所有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等有关规定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