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158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第107号)文件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以下未申请变更或取消备案的医用冷敷贴及冷敷凝胶等四大类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产品予以通告取消,自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生效: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址备案产品名称产品备案证号注销日期备注1浙江悬瓶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乐园路601号3幢医用冷敷贴浙衢械备20170004号2022年3月31日2浙江悬瓶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乐园路601号3幢医用面贴(医用冷敷贴)浙衢械备20170007号2022年3月31日衢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158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第107号)文件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以下未申请变更或取消备案的医用冷敷贴及冷敷凝胶等四大类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产品予以通告取消,自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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