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西湖区留用地合作开发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西湖区留用地合作开发管理的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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