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财社〔2014〕21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
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支持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现将《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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