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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办发〔2016〕5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6〕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公布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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