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充分发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抓好软环境建设,日前,沈阳代办处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落实《条例》内容,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沈阳代办处作为对外服务窗口,始终把营商环境建设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窗口服务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深入学习《条例》,并把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融入到自觉行动中。
通过学习,沈阳代办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了充足的基础工作,今后沈阳代办处将努力把握好新常态下的新特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辽宁省知识产权事业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沈阳代办处 李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