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局、各商贸重点单位、机关各处(室):为保障重要会议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期间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流通[2017]34号)和厦门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区商务局:
现将《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餐饮行业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闽商务服务业﹝2017﹞2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区政府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省商务厅专项整治方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并请于7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通过金宏网报市商务局。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