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改局、财政局、卫计局、人社局,市及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业经市医改领导小组医改工作专项会议(惠州市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7〕2号)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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