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11〕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0〕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第一批文化产业振兴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政发〔2010〕1号)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攻坚战的部署,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实现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
津政办发〔2011〕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0〕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第一批文化产业振兴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津政发〔2010〕1号)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攻坚战的部署,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实现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鼓励和支持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